想請問一下~我的戶籍目前在台中市,那麼可以在台南市的戶政事務所辦人別確認嗎?或是可以直接去南區辦公室辦理人別確認?
親愛的市民您好:一、依據首次申請護照須知,首次申請護照必須本人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南、東部辦事處辦理;或向戶籍所在直轄市、縣(市)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二、您目前戶籍在台中市,故您只能至戶籍所在地台中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或可至外交部中、南、東部辦事處辦理護照。 臺南市東區戶政事務所 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