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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新制】轉知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2歲友善育兒新制」政策宣導(自112年1月起取消排富規定)

為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全面照顧0-2歲幼兒,自112年起取消育兒津貼與平價托育服務之排富規定,展現政府強化國家照顧兒童的決心。

 

注意!
向幼兒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育兒津貼(5000元)後~

※欲改送托與政府簽約的托嬰中心或保母(領托育補助8500元),請主動致電區公所註銷育兒津貼,以利撥款作業。

解除托育服務時,務必重新申請育兒津貼,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