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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各區衛生所業務常見Q&A

Q1:請問衛生所門診醫療服務項目有那些?

回答:本所門診醫療服務項目包括:

1.一般醫療門診;2.體格檢查(「勞工體格檢查」與「勞工健康檢查」除外);3.預防保健;4.預防接種;5.各項診斷書、證明書;6.行政相驗。

Q2:請問衛生所體檢時間?需帶什麼證件?收費?

回答:衛生所僅作一般體檢,未進行抽血及胸部X光檢查,請攜帶身份證正本、健保卡及最近三個月的2吋照片二張;收取費用為:一份100元,每加一份增收10元。

備註: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規定,「勞工體格檢查」與「勞工健康檢查」應由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之醫療機構之醫師為之,衛生所停止提供上述2項服務,其他如:成人健康檢查、機車駕照體檢不受影響。

Q3:請問衛生所有無驗血糖的服務?

回答: 衛生所有協助民眾驗血糖,請於上班時間到衛生所酌收部分費用,驗血糖最好可以空腹(請隨身攜帶早餐),或飯後兩小時,並攜帶糖尿病護照以方便記錄血糖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