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認識疾病之傳染方式及可能的症狀,以便能早期就醫、早期診斷與治療。
(二). 改善居住環境,避免過度擁擠,以減少疾病傳染機會。
(三). 對於指標個案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接觸者檢查,以發現未診斷的感染源及未發病的潛伏感染者,潛伏結核感染者由於尚未發病(感染不等於發病),是不會傳染給旁人的。對於指標個案的密切接觸者,潛伏結核感染者經醫師評估後,進行預防性投藥及潛伏結核感染治療,是最佳的預防方式。
(四). 卡介苗的接種:接種卡介苗之目的係在人體尚未受到第一次自然感染前,先用疫苗造成人工感染,使人體免疫系統認識結核菌抗原,以避免有害的結核菌在初次自然感染時引發進行性初發性結核病(Progressive primary tuberculosis),故最遲應在1歲之內完成卡介苗接種,目前我國卡介苗接種的政策是:
1. 新生兒正常出生24小時後,體重2,500公克以上之新生兒均可接種;早產兒可在體重達到標準後,經醫師檢查認為接種無虞時,給予接種。
2. 1歲以內嬰兒於各衛生所、各慢性病防治所定期門診直接接種 (指未有結核接觸史的情況下,否則還是依接觸者追蹤標準辦理)。
3. 1歲以上之學齡前兒童嬰兒期如未接種卡介苗,經結核菌素測驗反應陰性者給予接種;反應陽性者可不必再接種卡介苗,但應轉介小兒科安排胸部Ⅹ光檢查及臨床評估,並追蹤傳染源,針對共同居住之13歲以上家屬照胸部X光檢查,未滿13歲家屬除了進行胸部X光檢查外,需一併進行結核菌素測驗及臨床評估(指未有結核接觸史的情況下,否則,請依接觸者追蹤標準辦理)。
4. 國小一年級學童
(1) 已有卡介苗接種紀錄者不需處理。
(2) 未接種過卡介苗者:先作結核菌素測驗,反應陰性者接種卡介苗,反應陽性者不須再接種卡介苗,且應轉介小兒科安排胸部Ⅹ光檢查及臨床評估,並追蹤傳染源,針對共同居住之13歲以上家屬照胸部X光檢查,未滿13歲家屬除了進行胸部X光檢查外,需一併進行結核菌素測驗及臨床評估。
5. 接種卡介苗3個月後若無任何痕跡,可做結核菌素測驗,反應陰性時再接種卡介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