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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咪健康手冊或兒童健康手冊內附停車位識別證於臺南市使用不需額外蓋章

孕媽咪健康手冊或兒童健康手冊內附停車位識別證於臺南市使用不需額外蓋章,惟應註記有效期限,孕婦識別證期限至妊娠中止或分娩日止,兒童停車位識別證至該兒童年滿六歲之日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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