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4年度辦理宗教議題政策補助方案
為鼓勵宗教團體關注及配合政府重大政策相關議題,辦理研討及活動,俾供內政部研議相關政策及法制規範參考,並提升該部推動重大政策績效,特依據「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研訂內政部114年度辦理宗教議題政策補助方案。
本方案補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滿1年以上之寺廟、宗教性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大專校院及民間學術團體,其申請提案經內政部審查同意補助者,受補助單位應於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期間辦理完成業經該部同意補助之事 項,補助議題、辦理方式、申請期限、辦理期限詳如附件「內政部114年度辦理宗教議題政策補助方案」。
立案宗教團體倘擬申請補助,請於114年10月31日以前備具申請表、計畫書、申請單位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申請單位前一年度決算或收支報 告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函影本,以及其他與本方案有關資 料,逕寄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