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115-08-31
本區直轄市定古蹟「赤崁東街陳宅」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等變更公告一、新增本區觀音段685及792-2地號納入直轄市定古蹟「赤崁東街陳宅」定著土地範圍;另變更古蹟本體及定著土地劃設理由,並廢止原公告古蹟本體及定著土地劃設理由。二、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5條;行政程序法第122條暨115年3月20日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查會115年第1次會議決議。
本區直轄市定古蹟「赤崁東街陳宅」定著土地範圍之面積及地號等變更公告
一、新增本區觀音段685及792-2地號納入直轄市定古蹟「赤崁東街陳宅」定著土地範圍;另變更古蹟本體及定著土地劃設理由,並廢止原公告古蹟本體及定著土地劃設理由。
二、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5條;行政程序法第122條暨115年3月20日臺南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查會115年第1次會議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