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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0月5日起公費四價流感疫苗開打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09-09-17

109年10月5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符合實施對象如下說明:

(一)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二)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三)50歲以上成人。

(四)具有潛在疾病者(高風險慢性病人、罕見疾病患者、重大傷病患者)。

(五)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六)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

(七)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對象。

(八)醫事等單位人員。

(九)衛生等單位防疫相關人員。

(十)禽畜養殖等及動物防疫人員。

另臺南市提供「65-74歲」設籍本市及全國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請65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