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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公費流感疫苗接種10月1日起二階段辦理

公告單位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

公告日期

111-09-28

111年10月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公費流感疫苗區分二階段接種,請民眾至各區衛生所或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接種流感疫苗。

公費流感疫苗符合對象為:
第一階段對象(10月1日起開始接種):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及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等。
第二階段對象(11月1日起開始接種):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之成人。

臺南市提供「65─74歲」設籍本市及全國75歲以上長者免費接種肺炎鏈球菌疫苗,請65歲以上長者把握自身權益與流感疫苗同時接種,獲得雙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