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臺南警察署建築風格,採對稱性空間構成,造型上可算是藝術裝飾(Art Deco)式樣。原臺南警察署107年10月20日修復完工,現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使用,兼顧古蹟修復及美術館空間再利用,有別於其他都會型美術館。
【歷史沿革】
臺灣現代警察制度肇始於日治時期,臺灣各大城鎮在西元1920年代後半起陸續興建了許多新的警察設施,臺南警察局即是原台南警察署,位於州廳之東側,由台南州土木課營繕係設計及監工,落成於日昭和6年底(西元1931年)。
臺南市美術館興建工程於104年11月開工,原臺南警察署之修復及興建工程107年10月20日完工,現為臺南市美術館1館使用。
【特色】
警察署的建築風格,採對稱性空間構成,兩廂簇擁的正立面緊對街角,遠遠望去便能感受一股截然不同的懾人氣勢。利用橫額大小變化、山牆階狀飾的烘襯,以及二樓陽台所造成的層次感,則又使得山牆頂正中央的勳章飾成為整棟建築的焦點所在。造型上,臺南市警察局屬藝術裝飾(Art Deco)式樣,中央主體最高,有一突出於二樓平屋頂之山牆,山牆上有簷口線收邊,但線下則有層層退縮之階狀飾,中央為勳章飾,其下尚有一條由小圓交疊而成之飾帶及一塊由七個八角形「龜甲」紋飾組成之橫額。
臺南市美術館1館107年10月20日修復完工,除了古蹟棟外,後方增設新建棟,作為大型展覽空間,並採國際規格挑高5.5米, 1、2樓為展覽及卸貨空間,3樓則作為典藏庫及修復室使用。古蹟棟部分,採用古早十三溝面磚,樓梯可見臺灣傳統磨石子工藝,並有方窗及拱窗2種樣式,可觀賞到許多傳統建築工法,以前做為警察官署時,被漆成紅色,修復時發現,原建物外牆與林百貨同為土黃色,日治時代稱作國防色,因此利用此次修復工程恢復原色。
(資料摘錄:2015.12.18、2018.10.8、2018.10.20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政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