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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現為消防史料館

原臺南合同廳舍

【住址】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2之1號
【簡介】
臺南合同廳舍中央高塔興建較早,為紀念消防隊有功者住吉秀松而建,可謂是當時臺南市區中最高之建築之一。
原臺南合同廳舍建於1938年(民國27年),具30年代日本主要建物風貌,為臺灣少數保存下來原日治時期消防設施,市府民國87年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建物含有中央高塔瞭望臺,原供消防組詰所、錦町警察官吏派出所及臺南州警察會館等單位聯合辦公廳舍,曾為臺南市最高之建築,在臺南市消防史上別具意義,建物現由消防局第七大隊中正分隊使用。
【歷史沿革】
臺南市消防隊第二分隊及保安警察隊第五總隊大樓為日治時期之臺南合同廳舍,是當時消防詰所,警察會館及錦町督察官吏派出所之所在地。建築物為臺南州土木課營繕係所設計,中央高塔興建較早,約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為紀念消防隊有功者住吉秀松而建,可謂是當時台南市區中最高之建築之一,西元1937年(昭和12年)開始增建成為今貌。
為落實古蹟修復及有效再利用,文化局91年委託楊仁江建築師規劃完成「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建議將部分空間規劃建置為「消防史料館」,由消防局向文化部提報修繕計畫,總經費約為6,410萬元(中央補助三成),工程預計於107年7月完工,修復後全棟建築物將歸由中正分隊使用管理,原派出所、女警隊及少年隊空間將規劃設置「消防史料館」,開放民眾參觀,以融入原臺南合同廳舍之消防歷史文化內涵,再現古蹟文化新風貌,成為結合防災、古蹟文化及觀光等綜效之消防據點。
原臺南合同廳舍建於1938年,中央高塔瞭望台,在臺南消防史上有特別的意義。廳舍主體修復工程「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中正消防分隊)修復工程」總經費約為6,410萬元;消防史料館設置經費約523萬元,展覽空間為1樓及3樓部分空間,展出內容包括消防沿革簡介(清領時期、日治時期、二戰後時期等相關文物及照片)、消防員的消防、救護勤務介紹、特搜隊的簡介及任務、防災知識小學堂及VR地震搜救任務體驗等。
【特色】
臺南合同廳舍位於市中心民生綠園邊,由於為一聯合辦公廳舍,但各單位性質互異,所以以空間來作區分規劃,使各單位有獨立的入口及領域,形成三個獨立空間,設計上頗費心思。建築非對稱平衡,空間上單位分別有其領域及獨立入口,以南面高塔區隔,西翼為消防隊辦公空間,由中央塔入內,東翼為警察局由圓環轉角進。中央高塔為最主要的建築主體,頂部有出簷,上為瞭望台。一樓入口上方外伸水平簷板,依主從之分,高低錯落,引導並強調入口意象。二、三樓除南面東翼開圓窗外,沿室內開設方形窗,反射於外厚實牆體造成似附壁柱效果。另樑帶上下緣有水平線腳飾。警察局入口門廊由兩根古典柱式及水平出簷所組成,方形柱礎,方形柱盤承接上方水平簷板,屋頂女兒牆則較兩側為高,設有旗座,目的在強化入口意象,以與中央高塔取得視覺上的平衡與和諧,使得這棟建築格外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