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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第2個星期日為臺南市幸福家庭日

國際幸福家庭日推廣自臺南啟動,賴市長宣佈8月第2個星期日為臺南市的幸福家庭日。

賴市長8月10日於永華市政中心主持「臺南市幸福家庭日」公告簽署典禮,與高俊明牧師等人合唱<幸福家庭 o happy home>,並宣佈8月第2個星期日為臺南市的幸福家庭日。

賴市長指出,幸福家庭是人人相愛的家庭,唯有家庭成員彼此互愛,才能將此正向力量擴及國家社會。幸福家庭的實現有賴家庭功能的彰顯,期盼家長們能多陪伴孩子,傾聽他(她)們的心聲。

有鑑於現今世界先進國家皆面臨少子化、離婚率高、家庭倫理敗壞等問題,由高俊明牧師發起成立的「國際幸福家庭聯盟」,積極推動「人人相愛」及「餐桌運動」的理念,希望大家善用星期日餐桌時間表達對家人的關懷,將幸福家庭的價值文化推廣至全國,甚至國際,提升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為此,乃結合父親節、七夕情人節、中元節及祖父母節等節日,將8月的第二個星期日訂為幸福家庭日,盼能達成現代生命延續、建立家與家守望網絡等多重目標。

「餐桌運動」意指t(togetherness-一起)-a(affirmation-肯定)-b(blessing-祝福)-l(loving-相愛)-e(enjoyment-享受),希望父母親們能善用週末與家人的用餐時間,表達對家人的關愛,使每次的餐桌經驗成為寶貴溫馨的記憶。(新聞來源:100.8.10市府網站/市政新聞)

~臺南市幸福家庭日相關文宣~

每年8月第2個星期日為「臺南市幸福家庭日」。

全家每天約「幸福家庭」時間、每週上「幸福家庭」餐桌、每月愛「幸福家庭」動力、每年慶「幸福家庭」日子。

每天約「幸福家庭」時間,每天陪伴家人生命成長,讓幸福長長久久。

每週上「幸福家庭」餐桌,讓每次餐桌經驗成為溫馨的記憶、讓記憶成為幸福的財富。

每月愛「幸福家庭」動力,每月全家投入戶外運動如騎腳踏車、健走、打球等;戶內互動如上~幸福家庭餐桌、組~幸福家庭積木、看~幸福家庭影片、聽~幸福家庭詩歌、說~幸福家庭歷史、賞~幸福家庭照片等,來活絡家人關係動力與促進家人相向之心。

每年慶「幸福家庭」日子,每年大手牽小手一起走,倡導全家幸福儲值天天有,建設「幸福家庭」需要你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