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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公園綠地場地使用申請

應備證件

申請書、切結書、身份證或單位證件影本、依其性質提供活動計畫書,如街頭藝人申請須另檢附文化局核准街頭藝人證照影本,並簽暑「與正本相符」及蓋私章

法令依據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
注意事項電話洽詢:中西區公所經建課06-2267151分機357
更新時間114-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