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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身分證的重要性 切勿輕易提供身分證資料,小心淪為歹徒行詐工具

國民身分證是證明個人身分的重要證件,冒領、偽變造國民身分證或冒用他人身分辦理各項戶籍業務可能觸犯刑法及戶籍法相關規定,勿輕易將個人資料洩漏,加強個人資料保護意識以防詐騙。

謹慎使用身分證~保護自己權益~

戶籍法第75條規定:

1、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2、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3、將國民身分證交付他人,以供冒名使用,或冒用身分而使用他人交付或遺失之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