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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1日止受理申請「114年3月中旬低溫」(酪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農業天然災害名稱:「114年3月中旬低溫」。

二、受理救助農作物項目:酪梨。

三、受理現金救助對象及土地:

(一)申請人應為實際從事農、林、漁、牧生產的自然人。

(二)受災土地位於臺南市下營區,救助農作物項目種植面積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損失率達百分之20以上。

(三)農糧作物應有經濟效益規模生產、妥適栽培管理行為。

(四)酪梨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

(五)現金救助額度酪梨每公頃8萬元。

四、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5月21日(星期三)止。

五、受理申請地點:本所(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六、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請自行準備「影本」到所辦理):

(一)申請案土地當次災害損失照片。(建議可使用農業部「農產業天然災害現地照相」手機程式拍攝,資料上傳同步後,可作為參考佐證資料,不需沖洗列印。)

(二)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存款簿。

(三)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謄本),或合法使用土地證明文件(114年度轉契作休耕申報單、委託經營契約書、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

七、除親洽本所辦理外,可優先以下列管道提出申請(應聲明申請人姓名、地段地號、聯絡電話、通訊地址),但仍應依本所通知補齊相關文件。 (一)郵寄:735001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二)電話:06-6892104、689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