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每人每年累計補助額度以4萬元為限,補助時間:115年1月1日起至年度「酒癮治療服務方案」計畫補助經費用罄(公務預算與家防基金合併計算)。
二、另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之酒癮治療(酒駕吊銷執照須重考駕照者),其治療費用為完全自費且須由所轄監理站所申請轉介單,至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含樹林院區)、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等三家機構接受治療。
三、本案說明書如附,相關酒癮戒治資訊可至市府衛生局官網https://reurl.cc/jmor5Z查詢,或致電市府衛生局酒癮戒治防治專線(06)2679751轉176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