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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於114年7月16日發布「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

一、「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業準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二、為輔導各級政府使用氣候變遷科學報告,進行氣候變遷風險評估,作為研擬、推動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9條、第20條調適方案及策略之依據,爰環境部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18條第3項訂定旨揭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