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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都市土地-適度利用土地資源,好山好水永續萬年

為促進土地及自然資源之保育利用,均衡人口及產業活動之合理分佈,現行各種用地可供容許使用項目,須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近年來,政府已利用衛星技術,加強監控土地使用動態。違反規定,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