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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防火宣導

本所清明節4月1日起至4月5日止,於水秀里第2公墓、汫水里第3公墓、義中里義稠第7公墓、三明里舊營第10公墓、歡雅里第12公墓、三和里田寮第13公墓、三和里天保厝第15公墓、文昌里孫厝第16公墓、竹林里下林第18公墓、坔頭港第19公墓放置備用水桶,以服務民眾掃墓清洗及為金紙火苗灰燼撲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