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3月20日止。
二、辦理時間:113年5月5日
三、舉辦地點:台北小巨蛋主場館
四、表揚對象:
(一)長期照料殘障或重病親人之女性及父代母職之男性。
(二)長期無償照料非親屬或無依殘障或重病者之女性。
(三)長期行善助人之殘障女性。
(四)上述三項以家庭清寒、單親失婚者為優先。
(五)受獎名額以不超過30名為原則。
五、獎勵辦法:
(一)受獎人獲贈獎牌乙面、彩帶乙條及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二)凡居住於桃園(不含)以南之受獎人,補助車馬費新台幣2000元;居住離島區域持發票(收據)實報實銷。
(三)受獎人將列入本會出刊之專輯。
(四)上台代表受獎人數將視頒獎儀程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