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報期限:
(一)第1期作申報自114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二)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自6月15日起至7月15日止(例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申報地點時間:
(一)本所農業及建設課: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
(二)各里辦公處:詳如附表。
三、應攜帶之證件或資料:請攜帶農戶耕地資料卡(如土地資料有異動或資料不正確,請至農會辦理更正後再予受理申報)、契作契約書、本計畫113年申報單(紅單)、申報人印章。
四、勘查時間:
(一)第1期:勘查期2月16日起至5月15日止,復查期限至6月15日止。
(二)第2期:勘查期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復查期限至10月31日止。
五、檢附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申報公告、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各里受理申報日程表、114年「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內容重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