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二、受理地點: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三、相關表件可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 站」-「申辦業務 」下載 (網 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4年2月24日(星期一)
二、受理地點:申請人(學生)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
三、相關表件可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 站」-「申辦業務 」下載 (網 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