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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5豪雨災害救助資訊】 豪雨受災民眾請把握申請期限,符合資格者可申請相關救助及慰助金。


一、 住家淹水救助

1.淹水達50公分以上 :臺南市救助金 1萬5,000元 、中央加碼補助 2萬元
2.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 :每戶慰助金 1萬元
3. 應備文件: (1)身分證明(2)實際居住證明(3)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4)淹水高度(水痕)房屋受災照片

二、 車輛泡水慰助

1.汽車:每輛 1萬5,000元

2.機車:每輛 2,000元
3.應備文件:(1)申請書 (2)車輛泡水證明(3)維修費用證明(4)其他相關佐證文件

三、 受災店家協助 符合資格且有營業登記者:

1.淹水達50公分以上 :臺南市補助 1萬5,000元 、中央補助 2萬元
2.淹水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 :每戶慰助金 1萬元

四、 稅捐減免提醒 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可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三步驟,儘速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提出稅捐減免申請。

五、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 115年7月28日(二)止

六、受理地點 鹽水區公所(受災地所在區公所)

七、洽詢專線
1.住家淹水救助:社會課06-6322015 分機116
2. 車輛泡水慰助:行政課06-6322015 分機217

如符合申請資格,請備妥相關文件,於期限內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