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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天眼、護國土」非都違規宣導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使用編定後,市府成立聯合取締小組定期查處,請民眾勿於非都市土地內做違反規定之使用。違反規定,依區域計畫法第21條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