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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防火宣導

本所清明節3月28日起至4月5日止,於水秀里第2公墓、汫水
里第3公墓、義中里(義稠)第7公墓、三明里(舊營)第10公墓、歡
雅里第12公墓、三和里(田寮)第13公墓、竹林里(天保厝)第15
公墓、文昌里(孫厝)第16公墓、三和里(麻油寮)第17公墓、竹林
里下林第18公墓放置備用水桶,以服務民眾掃墓時澆滅金紙火苗灰
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