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種苗業者、花卉、果樹、蔬菜、雜糧、特用作物符合營運困難及利息補貼對象」,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十五日生效。

檢附旨揭公告、勘誤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及其附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