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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左鎮區公所志工召募事宜

 一、志工召募對象

()凡年滿18歲以上,品德操守良好,具有服務熱忱及身心健康,能勝任為民服務工作者。

()本自由意願且能長期固定提供部分時間,願意參與社會服務者。

()學生志工或退休公教人員等。 

二、服務項目:

()服務台諮詢、電話應答及協助引導民眾至各課室洽公。

()主動招呼洽公民眾、照應老弱婦孺及身障人士。

()協助與民間之雙向溝通

()協助本所辦理災害收容業務時電腦系統之操作

()其他支援協助工作

 

三、志願服務時間:

 值班時間為上午9301130 ; 下午13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