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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社區營造計畫徵選須知

一、依據「文化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作業要點」辦理,以推動拓展社區創新能量、深化公民參與公共事務,落實文化平權、營造協力共好社會。
二、本須知補助對象為本市各區公所及各級學校、依法登記立案之團體組織(不含政治團體)、法人、大專院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三、申請單位限擇一類型提案,各類補助資格詳見徵選須知,補助類型及金額如下:
(一)在地深耕型:補助上限15萬元。
(二)協力共創型:補助上限30萬元。
(三)區公所層級社造計畫:一般社造公所補助上限為25萬元,進階社造公所補助上限為50萬元。

四、本年度社造主軸「新住民及新二代之社造參與」、「社區母語」、「社造30」、「臺南400」、「社區設計」,鼓勵各領域、產業、社群共同參與,針對臺南傳統、當代及未來的想像及發展,以多元開放的態度進行詮釋及交流,可結合飲食文化推廣、母語文化傳承、食農教育、生態體驗、社區劇場、小旅行遊程探索與開發、食作技藝故事紀錄、深化地方產業特色、規劃行銷機制等模式切入推廣及提升工作。亦可透過在地與上述五項年度社造主軸相關議題之盤點,建立跨組織、跨部門專業合作機制,透過多元策略、方法,全面深化社區營造發展一路走來不斷蛻變成長的歷程,以及臺南這座文化古都不斷堆疊、交融與翻新的文化樣貌,再創這塊土地、這座城市多元族群共生共榮的足跡與價值。
五、提案方式:請於113年2月26日前函送計畫書(應附居民共識討論紀錄簽到等必備文件)1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至主要執行區域之區公所,由區公所彙整於3月1日前函送本局辦理審查。
六、為響應環保節約資源,本案計畫書格式等附件請逕至臺南市社區總體營造資訊網/各項補助計畫頁面
(https://community-culture.tainan.gov.tw/)查詢下載電子檔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