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到隨辦
承辦單位:臺南市左鎮區公所
申辦流程:至本所洽各里里幹事辦理
受理時間:上班日08:00~12:00;13:00~17:00
申請資格 : 年滿65歲無領取老農福利津貼及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或政府收容安置補助者。
應備證件:
1.申請人私章。
2.應計算人口全戶戶籍謄本。
3.應計算人口15歲以上就讀國中以上之學生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4.申請人農會存摺。
規費:無
聯絡電話:06-5731611~4
全家應計人口之範圍應包括:
申請人及其配偶。
負有扶養義務之子女及其配偶。
前款之人所扶養之無工作能力子女。
無第二款之人,以實際負擔扶養義務之孫子女。
前四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注意事項:
※社會課調閱文件:
1.申請者本人及所有直系血親及申報扶養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除戶謄本。
2.財產、所得及稅籍等資料
作業規定標準:
審核申請全家人口平均每月所得、不動產和動產(視年度公告標準為主)。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1.5倍(即平均每人每月超過18,582元),每月發給7,463元。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超過最低生活費用1.5倍,未達2.5倍者(即平均每人每月超過18,582元,但在30,970元以下),每月發給3,7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