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波(最後一波)補申請
受理對象:民國99年8月4日前既已存在之水井(含未使用、使用中、己廢棄)
受理時間:民國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8月2日
受理機關:台南市政府水利局水利行政科
諮詢電話:(06)6321212
機關位置:新營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F
申報網站:https://wrbwell.tainan.gov.tw/wellmis_manage/wellapply.aspx
備註:民國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8月2日止開放受理第二波補申請。申請書請向臺南市政府各區公所索取,可現場填寫並直接投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