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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地遭污染  環局代清理求償

臺南市南區同安段一處國有土地,遭人違法棄置有害的生活垃圾及營建等不明廢棄物。環保局登入列為棄置場址,經查無棄置廢棄物行為人,裁定管理機關應負清理之責,並先行動用預算代為清理,再向管理機關求償,該機關已依規定於108年6月繳清費用,完成環境復原工作。
林淵淙局長表示,針對衝擊環境的污染場址一一列管,要求完成改善,未改善者,將視財政狀況,啟動代為清理廢棄物工作,再向行為人或管理單位求償費用,讓污染的土地早日復原,善盡為環境把關之責。若行為人或管理機關未能限期繳納則會依法強制執行。環保局呼籲土地所有人應善盡管理義務,以避免類似非法棄置案件持續發生。市民若發現廢棄物棄置情事,請立即通報環保公害陳情專線 (0800-066666) 或司法單位檢舉,共同維護我們的生活環境。

發稿單位:土壤污染管理科
科  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340
承辦人:吳彬豪   電話:06-268675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