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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場臭味四溢、環保局依法告發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近來針對異味陳情案件加強稽查,上週針對麻豆區一處屢遭陳情的畜牧場進行跨科室聯合稽查,稽查發現豬隻排泄物未妥善貯存且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水滲出、異味四溢且發現廢水處理設施與本局核准許可登載不符,現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依法開立2張罰單,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該畜牧場異味問題屢遭民眾陳情,尤其近來氣候悶熱,使得臭味飄散更為明顯,往往養豬畜牧業是否妥善處理豬隻排泄物及豬糞尿廢水處理單元操作是否妥當所產生的異味,為較普遍陳情人所質疑的重點,本局亦將此列為本次稽查重點,另已於廢水放流口採水送驗,如經檢驗未符放流水標準,最高可處600萬元罰鍰。期許各畜牧場加強維護管理畜牧廢水,未經妥善處理的廢水勿任意排放,並做好畜牧場環境清潔衛生管理,以確保居住環境永續改善。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黃偉哲市長對於民眾生活品質的提升極為重視,溪北地區畜牧業異味陳情佔整體異味陳情案件的32%,一直是本局的稽查重點,請業者一定要作好自主管理的工作,切勿以身試法。

承辦單位:稽查檢驗科
承辦科長:陳原禾  電話:(06)6572916轉210
承辦人員:陳柏均  電話:(06)6572916轉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