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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9年起臺南市全面實施處理機構評鑑

 

為改善民眾對廢棄物處理機構環境不良之印象、同時落實轄內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自主管理及督促其確實依許可內容營運,臺南市環保局自(109)年起將實施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評鑑制度,期能促進良性競爭並提升環境管理績效,亦可提供事業單位選擇優良處理機構之依據。
這項評鑑制度受評鑑對象係針對本市轄內經許可之廢棄物處理機構,由環保局邀集學者專家就技術面及行政面分別進行評分,評鑑成績將公布於環保局網站周知,除了可以評選出營運管理績優單位外,同時加強輔導成績較低的業者,評鑑結果將直接影響許可證後續展延的年限。環保局希望藉此落實法令素質之提升,加強公共安全、產品有效資源化及改善污染防治,進而提升本市環境品質。
環保局局長林淵淙表示,環保局後續將邀集處理機構進行評鑑計畫說明,與會之處理機構若有相關疑義,歡迎於會中提出討論。環保局也期待,透過本處理機構評鑑制度之推動,將能落實處理機構自主營運管理,並建立廢棄物處理機構良好形象。
  
發布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科長翁崑沅
撰稿人:李昭賢    聯絡電話:6572813分機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