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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立委對學甲農地爐碴案記者會,環保局回應

有關陳椒華立委上午所召開學甲農地爐碴案記者會,對本府有所誤解,本府再說明如下:
一、 臺南市政府對於任何與環境有關的事件皆全力以赴,提升環境品質、守護土地與食品安全為目標。學甲農地填埋爐渣案之處理亦已前開目標處理,本府堅持以儘速清理為首要考量,在本事件媒體披露前,環保局即已快速進行行政處分,於7月27日已發文要求清理義務人依規定提報清理計畫書盡速進行廢棄物的清除,該義務人亦於8月14日提出清理計畫書,於8月25日再要求該清理義務人需於180工作天內完成清理,否則將加重連續裁罰。
二、本府以極快速的行政處分及效率要求清理,清理義務人並將於9月4日開始進行清理,預計於180天內完成清理。本案不管是在啟動清理之效率或完成清理的行政處分要求相對於全國其他爐渣等污染物堆置事件已明顯快速嚴厲。
三、廢棄物清理法訂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對於違反案件依據污染程度、污染特性及危害程度訂有不同的裁罰額度,對於本案之行政罰鍰金額本府將依據該準則規定予最嚴厲的裁罰。另本案「儘速清理」為首要目標,本府罰鍰處分金額亦將衡酌本案所提出之清理計畫時程狀況,若清理義務人無積極清理態度,本府將加重處罰,此為本案罰鍰處分尚未開出原因,本府仍重申絕不掩護業者,仍持續以謹慎嚴厲態度全力辦理。
四、對於清理義務人挖除所填埋之爐碴(石),本局將嚴格監督其清理過程及掌握後續去化流向。

 

發稿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科  長:邱瑞基    電話:06-657281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