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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09年9月11日陳椒華立委「學甲貸款買地埋爐渣無本生意賺很大」記者會,環保局回應內容如下

  1. 臺南市政府對於爐渣堆置案以儘速完成清理為首要目標,除要求盡速完成清理外,亦秉持依法裁處原則,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若本案郭姓負責人經偵辦結果有因為違法行為而獲利情況,本府必將追繳不法利得。
  2. 陳委員所提臺南市環保局人員於105年間於地檢署出庭發言有誤導辦案瀆職一事,環保局嚴正澄清,並對於委員不必要的揣測感到遺憾。環保局說明,105年本局人員至臺南地檢署出庭作證,所為之證詞僅陳述當時稽查之結果與事實,並未誤導檢察官辦案。檢察官綜合廢棄物清理法及爐碴(石)再利管理方式等相關法令規定,依權責認定是否構成起訴要件,最終係由檢察官自行判定,非環保局所能左右。
  3. 另本次記者會所指學甲工業區尚有土地亦遭埋爐碴,根據105年度台南地方法院檢查署不起訴處分書記載,工業區中所填放的為級配粒料,並非爐渣事業廢棄物,倘若有具體新事證,環保局將會同市府相關權管單位展開調查,並和經濟部工業局釐清業者填埋及建廠時間,以認定土地運用方式是否符合規定。
  4. 環保局再次重申,所為之處分一切依法行為,不論處分對象為何,一律依法辦理。

 

承辦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科長:邱瑞基 電話:(06)6572813轉511
承辦人員:陳韋成 電話:(06)6572813轉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