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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便利商店垃圾新措施上路  首日抽查狀況良好

臺南市連鎖便利商店垃圾委外清運、隨袋徵收新政策,元旦上路首日,環保局出動130人,到8大連鎖便利商店抽查。絕大多數店家狀況良好,總計抽查210家門市,僅3件違規,都已立即改善。環保局強調,未來會持續稽查,一旦查獲違規都會依規定裁罰。

 

元旦一大早環保局即展開抽查,局長謝世傑及副局長陳幸芬等主管也加入抽查行列。130人兵分多路到東區、中西區、永康區、官田區、六甲區等的連鎖便利商店,檢視委外清運的店家是否有清除合約書、隨袋徵收的店家垃圾桶內放置的垃圾袋,是不是合格的專用垃圾袋。3家違規店家,一家是位於東區的7-11、一家是安平區的全家,以及仁德區的萊爾富。

 

部份店家訝異環保局第一天就出動稽查,以為隔一、二天才會行動。稽查過程中發現有零星店家試圖偷渡,丟垃圾時刻意不穿制服,被眼尖的清潔隊員當場抓包,除拒收外並做成記錄。也有委外的店家反應委外要付費,而現行又是「隨水費徵收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似乎重複付費,經環保局解釋,可以申請免隨水費徵收清潔費後都能釋懷。

 

元旦當天收運家戶垃圾的清潔隊員,都特別注意未委外清運之連鎖便利商店丟出的垃圾是否都裝於專用垃圾袋,對未用專用垃圾袋者採取拒收退運、記錄違規行為。

 

環保局統計,全市有八大品牌連鎖便利商店,共計827家。669間店家委外清運垃圾,158家隨袋徵收。環保局表示,應委託清運而未落實者,或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將處以1200至6000元罰鍰。另外,原同意使用專用垃圾袋一年內違規2次,將停止收運。

 

「台南市連鎖便利商店一般廢棄物分類、排出規定、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110年1月1日公告生效,除偏遠地區且家數較少的超商,可向環保局備報使用專用垃圾袋外,其他一律委外清運。

 

環保局表示,臺南市8大連鎖便利商店共827家門市,每月垃圾量約400噸。垃圾稽查曾發現部份商店,未確實做好資源回收。此一新措施將有助於垃圾源頭減量、促進資源回收,預估全市連鎖便利商店每月可增加40噸的回收物,較原回收量130噸成長約三成,廚餘回收量也會增加。

 

承辦單位: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科長:顏美惠 電話:06-2686751#300

承辦人員:周家模  電話:06-268675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