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保局回應議員質詢有關大發興環保公司堆置廢棄物釀災,後續處理作為說明如下:

仁德區大發興環保有限公司原領有環保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惟因私設廢棄物貯存場及未依規定貯存廢棄物而釀災一事,本局已依廢棄物清理法裁處行政罰並移送地檢署偵辦中,且因違規情節重大,已於6月25日廢止該公司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不得再從事廢棄物清除工作。

 

針對現場仍堆置之廢棄物,已限期業者於7月底提報清理處置計畫盡速清理完成,在未完成清理前,也將要求做好環境衛生消毒,避免引發登革熱。

 

因目前廢棄物清理法並無廢棄物貯存場需與住宅區、機關﹑醫院或學校等敏感機構之距離規範,爾後業者依法申請設立貯存場時,除應符合用地類別規定外,本局也會將周邊敏感機構等位置納入審核考量。

 

承辦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科長:邱瑞基 電話:06-657281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