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環保局回應:   陳椒華立委於110年8月30日至「學甲國有地(興業段804-2)遭埋爐碴案現勘一事

學甲工業區國有財產署土地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一案,環保局曾於109年9月30日會同臺南地方檢察署開挖採樣檢驗TCLP,均未超出管制標準值,目前本案地檢署偵辦中。如確認違規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後續環保局將要求清理義務人提出清理計畫書進行清理,並請國有財產署依法要求佔用人返還土地並求償。

 

另外自去(109)年迄今,環保局共進行4次地下水質採樣監測,8項重金屬皆低於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未來將持續於枯、豐水期進行監測,追蹤地下水品質。


環保局重申絕不掩護業者,仍持續以謹慎嚴格態度全力辦理,學甲案所有採樣檢測數據均公開在環保局網站首頁學甲農地爐碴清運及公開資訊(歡迎檢視https://web.tainan.gov.tw/epb/ )。

承辦單位:事業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科長:邱瑞基 電話:06-657281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