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遏阻非法廢棄物轉運   環保局呼籲勿私設貯存場

環保局日前以無人機執行巡查時,在永康區發現一處清除機構未經合法申請私設貯存場,即堆置營建廢棄物並從事廢棄物簡易分類,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法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隨著科學進步,環保局結合路口監視設備、空拍機等儀器設備追查及執行非法棄置熱區巡查,加上民眾警覺心日益提高,有異狀即通報環保局,非法棄置已難遁形,請業者勿心存僥倖。

 

環保局日前以無人機巡查非法棄置熱區,在永康區洲工街附近,發現一處空地內有挖土機,四周散落營建廢棄物,直覺不尋常,但當日現場大門深鎖,只能先按兵不動。

 

環保局依影片資料逐一追查,得知空地堆置的營建廢棄物某一工程行所為,雖然該工程行為臺南市列管之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清除機構,但其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並未登載可作為轉運站或貯存場。

 

業者擅自堆置廢棄物並簡易分類,再行清運至廢棄物處理機構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管辦第18條規定依法告發,另涉同法第46條第4款後段部分將函送地檢署偵辦,另稽查時發現其廢棄物散落地面未保持清潔完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依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提醒,清除機構應依法向環保局申請合格貯存場、轉運站,並取得環保局同意後始得於場內進行廢棄物堆置、簡易分類,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觸法受罰。民眾若發現相關環境污染或違規情形,請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6-6572916轉2222或1999市民服務熱線向環保局檢舉。

 

承辦單位:稽查檢驗科

承辦科長:張仕音 電話:06-6572813#2200

承辦人員:李昭賢 電話:06-6572813#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