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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裁處噪音車  遏止夜間擾鄰惹民怨

環境部公告修正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提高夜間時段及特定噪音管制區的噪音車罰鍰金額,從今年7月實施迄今,南市已有35輛噪音車遭加倍裁處,民眾陳情數則較未修訂前少了兩成,環保局將持續打擊噪音車力道,遏止夜間噪音擾鄰問題,呼籲車主勿以身試法。

 

修正後的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已於112年7月1日實施,凡汽機車於夜間時段或行經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等特定區域,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行為時,罰鍰從原本的3,000元加倍至6,000元,累犯持續加倍裁罰到上限3萬元;另經攔(查)檢測超標者,直接裁罰法定最高金額3,600元。

 

環保局今年6月啟動寧靜專案,配合聲音照相及聯合稽查強力打擊噪音車,共執行27場次聯合稽查,攔檢127輛,經檢驗後分貝數超標告發25輛,通知到檢22輛;聲音照相告發76輛,通知到檢217輛。

 

市長黃偉哲表示,改裝車不僅帶來擾人的噪音,也可能危害到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呼籲市民不隨意違規駕駛、不超速行駛,共同維護環境安寧。

 

環保局長許仁澤說明,任意改裝排氣管不只帶來高噪音問題,還會影響排氣管功能,造成一氧化碳及碳氫化合物排放上升,對空氣品質造成負面影響。

 

民眾若發現汽機車行駛間有噪音擾寧的情況,可以將相片及影片上傳至環境部噪音車檢舉網站 (https://noisecar.moenv.gov.tw/) ,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則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

 

承辦單位:空氣及噪音管理科

承辦科長:楊朝全   電話:(06)2686751轉1250

承辦人員:林怡君   電話:(06)2686751轉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