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北門區光電場使用焚化爐底渣  市府將聯合稽查確認符合使用規定

北門區一家太陽光電場利用魚塭興建,向澎湖環保局申請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加上混凝土而成的「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地基,遭民眾質疑焚化再生粒料的重金屬含量超標。市府環保局指出,澎湖縣環保局核定業者使用「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而且也提供每500公噸檢驗一次的重金屬毒性測驗報告,報告結果符合環保署規範,不過市府為求慎重,下週將由經發、農業、環保局前往光電場聯合會勘查驗,確認符合使用規定。

 

環保局指出,業者確實曾向台南市環保局申請使用澎湖縣的焚化再生粒料,但焚化再生粒料用於基地填築,應高於現場地下水位1米以上,也不得用於農牧用地,環保局當時並未同意,業者也沒再申請。

 

但若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加上混凝土,製成「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就可由產生地主管機關—澎湖縣環保局核發工程管制編號,不受水位、用地類別等限制,使用管制較鬆。

 

業者另向澎湖縣環保局申請以「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回填地基,獲澎湖縣環保局核定,澎湖縣環保局並以公文副知台南市環保局,台南市環保局獲知後,主動於108年11月至工地追蹤確認該焚化再生粒料是否確實做成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同年12月會同澎湖縣環保局會勘確認。後續再於110年2月24日追蹤土地現況情形,現場已成光電場。

 

環保局指出,北門區這家光電場地基回填工程,使用焚化再生粒料量為1.78萬公噸,環保署規範焚化再生粒料使用前每500公噸至少要檢測1次,並做重金屬毒性特性試驗,澎湖環保局均有提供詳細的資料,資料數據都符合環保署規範。

 

經發局指出,這家光電場是合法申請興建,針對民眾質疑業者回填地基的焚化再生粒料毒性疑似超標,市府相當重視,經發局下週將會同農業局、環保局前往場區聯合會勘,查驗確認地基焚化再生粒料品質。

 

承辦單位:廢棄物管理科

承辦科長:鄭華安 電話:06-2686751#1600

承辦股長:黃阡泓  電話:06-2686751#1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