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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魄力護環境  環局與警方合作蒐證開罰10件違規煙火案

中秋連假,環保局守護環境品質不停歇!即便有民眾趁稽查人員撤退空檔大肆放起煙火,還是被趕回的稽查人員捉得正著,統計9月30日至10月2日夜間共開10張處分書,並主動巡查開出321張勸導單。後續仍有國慶連假,環保局持續加強宣導及陳情熱區主動巡查取締,籲民眾歡度節慶勿違反相關規定,以免吃上罰單瘦了荷包。

 

市長黃偉哲表示,環保局稽查人員為維護環境品質,連假期間組專案稽查小組,於夜間9時後分別前往黃金海岸、林默娘公園及觀夕平台等地主動巡查。除接獲民眾陳情到場巡查,更持續加強主動巡邏,取締民眾不顧他人安寧需求而燃放煙火的行徑,以維護環境安寧。

 

環保局表示,有民眾竟與稽查人員玩起躲貓貓,稽查人員在場時都靜悄悄,豈料深夜撤退後,民眾就大放煙火,引發民怨,環保局獲報後立刻派員趕往現場開單告發。另有一案在佳里區,稽查人員抵達現場時民眾已溜走,但根據警方先行蒐證違規民眾影像、車牌及現場情形,後續將追查違規民眾後開罰;針對民眾自行檢舉報案之錄影資料,環保局亦將進行後續查證後開罰。

 

環保局指出,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內容規定,除春節(除夕至農曆正月初三)、農曆正月初八、元宵節(含前一日)外,任何日子的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都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及使用擴音設施。今年6月環保署(現環境部)修正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針對夜間時段或特定區域(包含學校、圖書館、醫療機構)加重裁罰,由首次違反罰3,000元加倍裁罰至6,000元,再次違反將持續加倍裁罰直至上限30,000元。

 

民眾如發現管制時段有人燃放爆竹煙火或造成環境髒亂行為,可立即撥打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6572916轉2222向環保局檢舉。

 

承辦單位:稽查檢驗科

承辦科長:張仕音                 聯絡電話:06-6572916 #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