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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南市綠屋頂維運輔導計畫

 為維持106-110年綠屋頂節能降溫改造計畫補助案件之節能降溫效益,針對未解除列管之綠屋頂案場,擬定「113年臺南市綠屋頂維運輔導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提供具維運經費需求之案場提出申請,藉由提供案場維運經費,維持綠屋頂之效益,持續落實低碳永續家園之概念,輔導辦法詳如附件。       

以下簡略說明相關規定 :

  • 申請資格 : 本市曾參與106-110年綠屋頂節能降溫改造計畫尚未解除列管之補助案件。
  • 申請日期 : 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15日(含)止。
  • 建置輔導經費 : 綠屋頂維運輔導經費,每一案場申請維運輔導經費最高1萬元(含稅),本計畫總維運輔導經費為新臺幣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