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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0911[標案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度變賣報廢破碎機1台標售案

主旨: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9年度變賣報廢破碎機1台標售案

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暨「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

公告事項: 

一、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數量、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額如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領取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三、投標文件費用:無。

四、截標期限:109年10月5日下午5時30分止。

五、開標時間:109年10月6日下午2時整。

六、開標地點:於本局東區永華辦公室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3樓禮堂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的同一時段同一地點辦理開標。

七、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行前往領取: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以不具名領取。

(二)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招標文件、收件人姓名、地址)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本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八、收受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一)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二)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九、參觀本批標的物:自公告日起至開標前開放參觀,放置地點及開放參觀時間詳如投標須知,其他時間恕不開放,投標人不得以未察看報廢標的為由而聲明異議。

十、決標後,得標人應於決標之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不含例假日)一次繳清全部價款,繳清全部價款後,應依本局通知之日期時間持本局公文正本至報廢標的保存場所,依現況辦理交付作業,若未依通知日期時間辦理交付,視為現況交付完成。應於辦理交付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不含例假日)持本局通知公文,將本案變賣之報廢標的清運出本局貯存所。

十一、聯絡單位與人員:本局清淨家園管理科吳隊長順麗,聯絡電話:06-7831059。

十二、其他事項詳見標售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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