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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0911112-1[標案名稱]「臺南市城西掩埋場廢棄物及處理設施倉儲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決標公告

公告日:110/04/30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林青愷
[聯絡電話]06-2686751分機382
[傳真號碼]06-2882102
[電子郵件信箱]redcard@mail.tnepb.gov.tw
[標案案號]10911112-1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臺南市城西掩埋場廢棄物及處理設施倉儲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契約變更]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9其他土木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1,571,182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911112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1,571,182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代碼]3.55
[補助機關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1,216,320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安南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屬契約變更,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變更契約僅涉及部分原有工作項目數量之增減及新增項目議價,故另製作變更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84230272
[廠商名稱]東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丙S字第S00099-000號
[廠商地址]614嘉義縣東石鄉 蔦松村下蔦松49-6號
[廠商電話]05- 3703912
[決標金額]1,448,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0元
[履約起迄日期]110/01/25-110/07/12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10911112-1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東震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1,469,755元
[決標金額]1,448,000元
[底價金額]1,448,000元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
[標比]100.0%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1,448,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10/04/27
[決標公告日期]110/04/30
[契約編號]10911112-1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底價金額]1,448,000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1,448,00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依特定個別項目指數10
[漲跌幅調整幅度]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指數5
[漲跌幅調整幅度]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1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主(會)計是否派員監辦]是 ,實地監辦
[機關有關單位(機關內之政風、監查(察)、督察、檢核或稽核單位)是否派員監辦]是 ,實地監辦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 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

 

[附加說明]一、前述預算、底價、決標金額僅係本次變更設計新增單價召開議價會議議定價格部份。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7,390,000元整。
2.本次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117,763元整。
3.本次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77,950元整。
4..本次新增契約以外之項目:1,448,000元整。
5..其他非主體工程費依變更後總價與原契約總價比例調整加帳金額116,085元整。
6..變更後契約價金:8,993,898元整。
二、本案係屬契約變更之決標公告,以原採購案(案號:10911112)之標餘款執行新增工作項目,履約期限依增加金額與原契約金額比例核算增加30日曆天,履約期限變更為150日曆天。


標籤:#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