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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1230310[標案名稱]三爺溪水質淨化場拆除整地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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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112/03/14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水域及毒物管理科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 周坤
[聯絡電話] (06)6572813#2324
[傳真號碼] (06)6564106
[電子郵件信箱]ck0731@mail.tnepb.gov.tw
[標案案號]11230310
[標案名稱]三爺溪水質淨化場拆除整地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 963,500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 963,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963,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本案是否曾以不同案號辦理招標公告] 否
[是否提供英文招標文件] 未提供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112/03/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本案評選項目是否包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本案經檢視上開勾選情形,實無須技師辦理簽證
[是否屬國際競圖之採購]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帳戶]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2/03/21 09:00
[開標時間] 112/03/21 14: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3樓開標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為確保設計監造工作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701044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樓收發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詳如契約書第七條及本公告附加說明(以日曆天計)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範圍涵蓋環境工程、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並符合下列條件者(三擇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 三、【開標程序】:下午2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其他】: 1. 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新南郵局第1號信箱。(2)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2. 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3.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請向本市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一)設計部分: 履約分段進度如下: 1.乙方應於決標日起15日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書予甲方審查。 2.乙方應於接獲甲方核定基本設計報告書之次日起21日內完成細部設計工 作,並提送細部設計報告書(含設計圖說、工程預算書、施工規範)1式7份及招標文件1份予甲方審查。經甲方審查核定後提送細部設計報告書定稿本1式3份,連同招標文件電子檔案交由甲方辦理招標事宜。 3.設計書圖文件如經甲方退回修正,乙方應於收到甲方審查意見之次日起7日內(如甲方召開審查會則為15日內)修正完成,並提送修正後之設計書圖文件1式3份供甲方複核。 4.有因流標、廢標或其他因素需重新招標者,乙方應依甲方通知期限檢討重新編製工程預算書圖及招標文件送交甲方。 5.如施工中有變更設計時,乙方應於甲方公文通知之期限內完成變更設計預算書圖,且將有關圖說文件裝訂成冊1式3份送交甲方審核。 (二)監造部分: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1.乙方應於接獲甲方通知監造工作之次日起7日內提送監造計畫1式3份予甲方審查,並同時提報現場監造人員。甲方如對上述資料或人員有意見時,乙方應於收到甲方審查意見之次日起7日內修正資料或更換人員,並再報予甲方審查。 2.乙方應於工程竣工之次日起7日內完成審查竣工書圖及工程結算明細表,連同竣工結算書初稿1份交由甲方辦理驗收事宜。 3.乙方應於工程驗收合格之次日起30日內,提送竣工結算書定稿本一式7份。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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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傳輸時間] 112/03/13 11:41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