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12年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太陽光電停車棚設置標租案(二)
公告事項:
一、採購標的名稱:112年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太陽光電停車棚設置標租案(二)
二、聯絡人:清淨家園管理科蔡政達隊長,聯絡電話:06-5795697。
三、招標文件領取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期限止。
四、投標文件費用:無。
五、截標期限:112年11月1日下午5時30分止。
六、開標時間:112年11月2日下午2時整。
七、租賃期間:
(一)自合約生效日起算9年11個月,租期屆滿時,租賃關係即行消滅,機關不另通知。
(二)廠商於租賃期間內未重大違反契約且有意續租者,得於租期屆滿前3個月至6個月內優先申請續租2次,第1次續租期間為9年11個月,第2次續租期間除不得逾9年11個月外,亦不得逾廠商與台電所訂20年電能購售契約期間之終期。
八、執行現況:第一次公開招標。
九、廠商資格條件:
(一)須為依法登記有案之公司且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以下同)2,000萬元以上,且營業項目需有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或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或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D101060)。
(二)投標廠商過去設置目前仍持有產權並已正式躉售電力予台電公司之太陽光電設備,並與台電併聯運轉之實績累計合計需達3,000(kWp)以上。
十、招標機關地址: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
十一、開標地點:本局永華辦公室3樓開標室。
十二、投標文字:中文。
十三、決標方式:
(一)由本局成立之評審委員會依招標文件訂定評分項目、配分、及格分數等審查基準,分別就評審對象進行綜合評分審查,以序位法評定優勝廠商。
(二)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以回饋及加值服務評分高者,為第一優勝廠商;回饋及加值服務評分仍相同者,以投標廠商設置容量與售電回饋百分比之乘值較高者為較優勝廠商;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十四、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者: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本局首頁─最新消息─訊息公告處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二)自行前往領取: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標期限止,上班時間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秘書室(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2段133巷72號)以不具名領取。
十五、收受招標文件方式及地點:
(一)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虎尾寮郵局第45號信箱或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二)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永華辦公室(1樓)收發室。
十六、押標金:新臺幣100萬元整。(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十七、疑義或異議受理單位、地址及電話:
(一)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
(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605673,傳真(06)2684489。
十八、餘詳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