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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案號]10910120-1[標案名稱]「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決標公告

公告日:109/10/20


 

[機關代碼]3.95.15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701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133巷72號
[聯絡人]歐秋樺
[聯絡電話]06-6572813分機323
[傳真號碼]06-6564106
[電子郵件信箱]hwa10491@mail.tnepb.gov.tw
[標案案號]10910120-1
[招標方式]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屬契約變更]
[標的分類]工程類5133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本案是否包括『瀝青混凝土鋪面』、『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級配粒料基層』、『級配粒料底層』或『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等可使用再生粒料之工作項目]
[1.使用焚化再生粒料(底渣資源化產品)]0公噸
[2.使用轉爐石]0公噸
[3.使用電弧爐氧化碴]0公噸
[未使用焚化再生粒料、轉爐石、電弧爐氧化碴之理由]本案依施工規範,級配粒料應為岩石、礫石軋製之碎石級配料或天然級配料,回填材料則為原土、砂、礫石、碎石、卵石等材料 。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808,830元
[採購金額級距]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91012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808,830元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代碼]3.55
[補助機關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630,887
[履約地點]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臺南市-南化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係屬契約變更,原案確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本次變更契約僅涉及原有工項之增減及新增工作項目,故另製作變更契約書。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28299071
[廠商名稱]新世紀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其他
[廠商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 中正二路175號19樓之3
[廠商電話]07-

2258111
[決標金額]761,820元
[得標廠商國別]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是否為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 ]
[預計分包予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之金額]0元
[履約起迄日期]109/05/04-109/12/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數]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鏡面水庫集水區非點源污染削減設施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新世紀環保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808,378元
[決標金額]761,820元
[底價金額]761,820元
[標比大於等於99%之理由]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
[標比]100.0%
[原產地國別1]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761,820元

 

 

 

 

[決標公告序號]001
[決標日期]109/10/15
[決標公告日期]109/10/20
[契約編號]10910120-1
[是否刊登公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1條之1,成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
[底價金額]761,820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761,820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採次低標或次次低標決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否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3.95.15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生態檢核]

[附加說明]一、前述預算、底價、決標金額僅係本次變更設計新增單價召開議價會議議定價格部分。
1.原契約價金:新臺幣16,588,888元整。
2.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1,342,053元整。
3.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200,914元整。
4.新增契約以外之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761,820元整。
5.其他非主體工程費依變更後總價與原契約總價比例調整加帳金額:新臺幣622,630元整。
6.變更後契約價金:新臺幣19,114,477元整。
二、本案係屬契約變更之決標公告,以原採購案(案號:10910120)之標餘款執行新增工作項目,並增加工期30個日曆天,履約期限自109年5月4日至109年12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