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本市各區環保義工隊推廣社區環境教育及進行社區掃街等環保實務作為,響應「環境清潔日」活動,茲訂定旨揭計畫,請貴所協助輔導轄內符合補助對象之環保義工隊填寫計畫申請書及經費預算表,經初審後於114年2月27日(四)前函送區公所申請經費彙整表、各隊計畫申請書及經費預算表至本局審查核定,本案不受理環保義工隊個別申請。
請務必使用旨揭計畫之文件格式提出申請,且於114年2月27日(四)前函送至本局,如未依規定或期限提出申請者將納入「臺南市政府各區公所區政考核實施計畫」成績參考。
申請補助之環保義工隊需依計畫規定按月執行環境教育宣導及掃街工作,全年必須推動至少達6個月(執行日期可追溯自114年1月),始符合補助資格。本案依各隊出勤人數及掃街長度年補助2至3萬元不等之經費,經費編列請依計畫書之補助內容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