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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臺南市績優環保志義工遴選表揚計畫

為彰顯臺南市熱心參與環保志願服務工作且有顯著績效之環保志義工人員對環保的貢獻及肯定,並藉此鼓勵市民積極參與環保服務工作,特辦理本計畫。
表揚對象為各區環保志義工,遴選標準為111年12月31日前已參加、112年持續登錄及投保本局意外保險,且3年內(109-111年)未曾獲選本局環保類別志義工表揚者,由區公所遴選推薦並請於112年8月31日前彙整推薦名單、每位推薦表揚者報名表含照片、及被推薦者簡介函送環保局,由環保局進行資格審查及辦理公開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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